科技传播中的价值传递既是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全链条中的重要一环,同时科技传播也是广泛传递科技伦理价值内涵的重要形式和渠道。本研究分析了科技传播中科技伦理价值传递的重要意义及内在特征,结合科技传播过程自身的特性分析了当代科技传播所需要传递的关键价值,并讨论了当代科技传播在实现价值传递过程中所面临的明显问题和挑战,进而提出科技传播实现科技伦理价值传递的治理原则。
关注科技传播中的科技伦理价值传递问题,需要精准把握科技传播在科技伦理治理体系中作为对象和手段的双重属性。就科技伦理治理的对象而言,科技传播是科技发展全链条中的重要一环,若缺乏针对科技传播过程的治理将使得科技伦理体系难以健全。就手段而言,科技传播是传播扩散科技成果的重要路径,科技传播的质量和效率决定科学技术中所蕴含的伦理价值能否有效向全社会扩散,最终达到良好的科技伦理治理效果。
科技传播是科学技术创新的重要环节。早在20世纪90年代,经合组织就在《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1996年)、《国家创新系统》(1997年)两篇知名报告中论述了知识扩散和技术扩散,强调在一个完整的科学技术创新体系中扩散力的重要性。此后,无论是英美等科技强国和跨国组织发布的系列报告,还是各国家和地区相继制定的科技发展的策略与政策,都将科学技术的传播扩散作为科学技术创新发展的重要环节来对待,并相应地在科技治理中将科技传播作为全过程治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我国也提出了相近的理念,习强调,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学技术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此后,习在多次重要讲话中重申了科学普及的重要性。
明晰科技传播在科学技术创新事业整体中的重要位置,有助于增进对科技传播与科技伦理治理关系的认识。健全的科技伦理治理体系需要包括科技传播过程。2022年印发的《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对科技传播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强对小组成员和项目(课题)研究实施全过程的伦理管理,发布、传播和应用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问题的研究成果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谨审慎。这样的治理理念表明,科学论文、技术产品并非科技伦理治理的终点,在科学知识的传播扩散、科学技术的社会化应用乃至科技发展所处的舆论环境中,同样包含各类伦理敏感问题。例如,贺建奎出狱后在国际研讨会上再次发表不当言论,受到国内外科技界的一致谴责,并未造成违背科技向善的实质性后果,但是国际杂志《自然
》对此的报道以偏概全,仅提到国际科技界的反应,给读者造成国际科技界反响强烈而中国科学家伦理意识淡漠的印象,扭曲了中国科学家的形象,此类有违事实的传播亟需产生了警惕并成为科技伦理治理的对象。
科技伦理治理的最终目标表明,科学技术要秉持向善、负责任的发展原则,保障科学技术为人类福祉服务。因此,在当代科技发展中不仅需要秉持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同样需要注重将向善负责的发展理念不断内化为科学技术所追求的本质目标。针对科学知识生产、技术开发过程的科技伦理治理着眼于科学技术的工具理性,这些成果只有在社会化过程中不断被吸收、内化,才能使向善的科技发展理念最终深入人心,实现科技向善的终极目标。反之,缺乏良好的科技传播将导致对科学技术的误解和滥用,不及时、不准确的价值传递势必阻碍科技向善发展理念的扩散,进而影响公众对科学技术的理解与支持。2020年9月,中国自然科学博物馆学会、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中国科技新闻学会、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和北京果壳互动科技传媒有限公司共同发布了《科普伦理倡议书》,首先强调“坚持科技向善的价值导向”,体现了科普专业组织、国家科技智库和科普企业主动参与科技伦理治理的自觉。
科技伦理治理的最终目标是推动科技向善发展,通过正确的价值理念引领科技的发展趋势,并将这种发展理念逐渐扩散、渗透,最终实现造福全社会的效果。因此,科技传播本身就是推广向善价值理念的重要手段。一方面,需要在传播过程中表达鲜明的价值取向,高度弘扬给人民带来幸福生活的科技发展向度,及时警惕有可能给人类生存带来风险挑战的科技发展向度,通过两个向度同时发力达到引领科技向善的传播效果。另一方面,价值观的传递本身就是科学技术传播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理性精神、实证精神、探索精神等科学精神的弘扬是传统科技传播的核心要素,这些价值取向体现了科学求真的朴素追求;当代中国科技传播只有包含爱国、奉献、协同、育人等科学家精神的内涵,体现科学求善的价值取向,才能完整体现科技伦理的价值追求。
从公众接受科学的过程来看,传统科技传播更强调知识和技能的传递。例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年)》指出,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一般指了解必要的科学技术知识,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树立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并具有一定的处理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即强调“四科”“两能力”。当代科技传播更强调科学技术的价值负载,强调将科技伦理的价值取向融入传播过程中。例如,新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加入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科学家精神、科研诚信与科技伦理建设等大量涉及科学价值观的内容,更突出向公众传递科技发展的价值取向。在公众学习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接受科学思想、形成科学精神的过程中,也同时将科技向善的价值追求不断内化,从而形成完整的科学观。正是在这样的传播过程中,全社会崇尚科技向善、警惕科技风险的蔚然之风才得以形成,科技向善发展的初衷才能够最终实现。
当前,科学技术对社会的影响不断加深,科学技术的研发、应用对人类社会产生的不确定性、隐秘性、滞后性、复杂性风险越发凸显,为科技发展和治理带来一系列挑战。科技伦理的价值导向成为科技治理的重要内容,渗透于科技发展的全过程和科技治理的所有的环节,慢慢的变多的国家或国际组织都在通过发布科技伦理宣言、倡议等方式强调科技发展需要遵循的价值导向,引导科技活动。
科技传播作为科技发展的重要环节,既是科技伦理治理的对象,也是科技伦理传播的重要手段。传播的基本功能即包含价值的传递与接受,这与科技伦理治理的核心目标高度一致。因此,明确科技传播中传递的价值内容和价值传递的过程,对于科技伦理治理有着重要意义。但是,目前无论是学术研究还是在实践中,对科技传播中的科技伦理价值传递还没有给予相应的重视。从现有研究来看,涉及这一主题的内容较少,或是主要关注对科普伦理的内涵、理念与规范等的讨论,或是主要就科技传播内容及方式的变化以及面临挑战的讨论,传播学的讨论更多关注于新技术、新媒体对于传播伦理的影响,关于价值观念传递的内容在教育学的相关讨论中体现较多,主要涉及传递方式及有效性等议题。实践层面上,目前的科技传播领域中的科技伦理价值传递还停留在政策文件和发布倡议的层面,尚未成为行业内的共识和基本遵循。2022年底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开展的调查表明,科普工作者普遍认识到科技传播过程中伦理问题的重要性,有接近八成(78.1%)的科普工作者明确反对“科普过程的重点是传播科学知识,不必纠结伦理和道德问题”的说法。但是科普工作者群体对科普伦理、科技伦理、传播伦理的了解程度普遍较低,仅有12.2%的科普工作者“比较了解”和“非常了解”科普伦理;接近五成(47%)的科普工作者表示“没听说过”传播伦理,仅有5.8%觉得自身“比较了解”传播伦理,没有科普工作者觉得自身对传播伦理“非常了解”;仅有7.3%的科普工作者表示“比较了解”和“非常了解”科技伦理。说明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践探索层面,科技传播中的科技伦理价值传递都是亟待关注的问题,也是科技伦理治理需要关切的对象。
科技伦理的价值观是人们对科学技术创新根本目的和意义的认知和判断,受不同国家和地区人们所处历史时期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水平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其传播方式和传播内容都随时代发展而不断演进。整体看来,当价值观的传递与所处历史时期的科技发展阶段、当地文化传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各方面背景相吻合时,就会顺应科技发展规律,对于科技自身发展、人民安居乐业、自然生态和谐等都有着积极的正向作用。反之,当价值观的传递与以上背景融合程度不佳时,就会违背科技发展规律,对科技发展、人民生活乃至生态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消极作用。
从当代中国的科技发展理念和客观情况去看,参考《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科普伦理倡议书》等相关联的内容,科技传播需要传递的核心价值包括增进人类福祉、尊重生命权利、坚持公平公正、合理控制风险以及保持公开透明。从价值向度来看,五条基本价值中有四条从人类福祉、生命权利、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四个维度强调科技发展需要追求或秉持的正向价值,另一条则从风险的维度强调科技发展需要警惕有可能产生的负向价值。从关注对象来看,对人类福祉和生命权利的保障更强调人类个体的权益,体现了在科学技术作用于人类生存、生产、生活过程中最基本的价值负载;公平公正和控制风险更加侧重于科技活动有序开展应遵从的基本规范,代表了科技伦理作为科技治理中一个集中体现价值观的独特维度;对公开透明的保障则强调科技界内外之间的界面需要保持活性,体现了科技整体发展与人类文化传统相融合的先进理念,同时也体现了科技发展与人类进步的辩证统一。
从科学技术诞生到扩散的基本过程来看,科技传播理应客观传达科学技术自身所包含的价值取向。但是,考虑到传播过程与科学技术创新过程存在客观差异,也需要仔细考虑传播方式、媒介等因素本身有可能增添的价值因素,确保最终的价值传递效果。从科技传播需要传递的五条基本价值来看,需要分别考虑以下因素。
就增进人类福祉而言,需要因地制宜地考虑传播语境。虽然科技发展总体上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服务,每个国家和地区的科技工作人员都应该以创造全人类共同财富的胸怀投入到科学技术创新事业当中,但正如法国科学家巴斯德的名言所说“科学无国界,科学家有祖国”。科技发展不仅需要在理念上遵循全人类的共性价值,同时需要在实践过程中遵循所处国家和地区的文化背景、公序良俗,以及由此带来的共性价值在当地的具体呈现形式。
就尊重生命权利而言,需要区分科研语境与科技传播语境的差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过程中对生命权利的尊重通常是结果导向,如实验过程是否遵循了受试者伦理原则。但是,科技传播本质上是将科学技术以文化产品的形式进行输送,在过程中将面临形式与结果并重的情况。例如,实验室接收捐献的人类遗体在用于研究的过程中并不存在伤害生命权利的情况,但用于公开展示的话就面临伤害生命尊严的风险,以客观呈现科学知识的初衷可能达到消极的价值传递。
就坚持公平公正而言,需要最大限度地考虑不同受众群体的接受能力。虽然理想的科技发展遵从默顿提出的普遍主义、公有主义原则,但科学技术在传播实践中不可能以单一的中心广播形式向所有受众无差别扩散,而是需要结合具体的传播内容对不同群体的接受能力进行分类考量,避免以求真为出发点而未能达到向善的传播效果。例如,对生命科学的呈现需要仔细考虑不同年龄群体的公众,避免客观真实但过度直白的表达方式。
就合理控制风险而言,需要深刻认识非稳态科技知识的特性。科学知识的演进过程表明,科学知识是非稳态的,即使是已经广为人知的科学理论也可能被新发现所颠覆。因此,在传播中需要仔细考虑面向公众的表达如何能更准确和不容易引发误解。只有认识到科学理论和前沿知识的非稳态特征,才能够在传播过程中加以区分,避免因恪守伦理原则而造成公众误解的结果。
就保持公开透明而言,需要区分科技界内外争议的不一样的属性。科学成果并非一蹴而就,争议历来是科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争议首先来源于科技界内部,是科学家之间进行思想、观点、思维碰撞的必要过程。随着大科学时代公民参与科学的兴起,一些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科技议题会引发社会争议,如公众对核电站选址的“邻避效应”。尽管对科技内容的传播需要公开透明,但需要严格区分科技界内外争议,对科技界内部争议尚且较大的议题保持适当的透明程度,防止造成更大程度、范围的误解。
通过科技传播有效地向公众进行价值传递是实现科技伦理治理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手段,但价值传递的目标并不局限于实现科技伦理治理的效果。从人类接受道德教化的本质来看,价值传递的目标自上而下分为三个层次。一是道德觉醒与提升道德素养。接受科技向善的价值理念传递,意味着对科技发展的观念和终极追求具备深层的认知和理解,进而对科技与人类社会的关系、科技与自然生态的关系拥有更加透彻的认识,形成最基本的自然观和科学观。二是规范认知与坚守伦理底线。接受科技伦理的价值内涵,意味着对当代科学的建制化发展具有基本的了解和高度认同,能够认识到大科学时代的分科之学社会建制的基础原理和当代科学家所肩负的社会责任,从而形成图景完整的科学社会观。三是前沿探索与增强实践智慧。科技发展行进不息,前沿科技永远需要面临新的科技成果、形态的涌现所带来的价值冲击。接受科技伦理的根本价值追求,意味着在深刻理解科技向善、负责任根本内涵的基础上,能够灵活运用基础原理开展前沿探索,在新的科技实践中进行价值判断。
传播是一种“人的信息的流动过程”,是一种信息双向交流与共享的过程,重点在于信息的分享和扩散。传播本身没有生命,其独特之处在于人在传播关系中注入的信息,信息本身并无含义,其含义也是来自于人。传播的目的是希望发生相应的变化,即传播效果的实现。传播离不开符号和媒介,甚至可以说“媒介即讯息”。从传播学的角度看,传播模式根据其观点和研究方法的不同有不一样的表现形式,无论是起初比较有代表性的直线单向传播模式,即拉斯韦尔“5W”模式,还是循环模式及更复杂的社会传播系统,都将传播者、传播内容、传播媒介、传播受众等看作传播的影响因素。
科技传播是以“四科”“两能力”和科学价值观为主要内容,以社会公众为传播对象,以提升公民科学素质为目标的传播活动,是通过科技知识信息的扩散而实现不同个体间信息共享的过程,与教育活动有着高度的相似性。教育是教育者把知识、技能、行为规范、价值观念等传授给受教育者的过程。因此能看出,科技传播本质上具有教育活动的特性。借鉴教育学的相关理论,科技传播的价值传递过程必须要格外注意以下三方面:一是内容的特定性,科技传播的内容是特定时期科学精神、道德规范的体现,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伦理意识的演进不断调整;二是明确的目的性,科技传播的价值传递目的是使公众形成符合一定时期社会需要的科学精神和科技伦理观念,具有更加明确和强烈的目的性;三是需要系统的导控性,作为科技传播的受众,公众的思想观念受年龄、地域、受教育程度、专业方向等影响差异性极大,对于科技伦理的接受和认同更容易受一定的影响和干扰,价值传递相对于别的信息的传递更加困难和复杂,因此就需要在传播过程中进行系统导控。因此,要求科技传播的价值传递过程从内容上明确正确的价值观念,从过程中严格把控信息的选择、解码、传播、反馈等环节,以保证传播的有效性。
综上可见,科技传播的价值传递过程是由传播主体、传播内容、传播媒介、受众等传播要素所构成的复杂系统,通过内容信息的选择、传播、受众的接受、认同与内化等阶段,实现行为的改造,进而达到对公众思想、价值观念和道德行为进行塑造和培养的目的,如此构成科技传播价值传递的系统过程,进而保证科技传播价值传递的有效性。
首先,新科技革命对人类行为的技术性替代从肢体上升到认知。早期的工业革命和科技革命主要是通过机械化和自动化技术替代人类的体力劳动,随着人工智能、机器学习和大数据技术的发展,技术性替代逐渐从肢体上升到认知层面,机器和算法开始替代人类的部分脑力劳动,如数据分析、决策支持、语言翻译等。数字技术、人工智能冲击了人与技术的主从关系,颠覆了传统社会的学习-认知-控制体系,挑战了人类因认知力、决策力而拥有的独特地位。
其次,新科技革命控制和改造自然对象的实践从人类外部转移到人类自身。CRISPR等基因编辑技术使得人类能够直接修改生物的基因,甚至包括人类自身的基因。这种技术的应用从传统的农业、畜牧业扩展到医学和生物技术领域,直接影响人类自身的遗传特征。脑机接口技术允许直接从大脑读取和写入信息,甚至控制外部设备,使得人类能够直接与机器进行交互,改变了人类与外部世界的关系。这些前沿科技颠覆了人类延续和进化的“自然逻辑”,带来了“超人类革命”的可能性,冲击和挑战了人类的“类的同一性”。
最后,新科技革命重新建构人类社会运行的底层构架。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AI算法作为“规则”的重要性,不仅对于个体的日常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也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决定了社会舆论、资源分配甚至政治选举等重大公共问题。不同于法律、社会习俗等传统规则,AI算法规则依托的是根据现实情境生成的虚拟数据,并不是建立在政治合法性或历史合理性基础上,而是技术逻辑、社会逻辑和制度逻辑的复杂结合。在数字化转型、智慧城市、智能治理等新技术的广泛应用下,人类社会运行的底层构架正在被重构,形成内嵌“技术设计”价值偏好的新的“社会-技术”体系。
从传播主体来看,传播主体普泛化导致把关“真空”。近年来,“时时在线”成为人类生活的常态,以微博、微信、短视频等为代表的自媒体技术发展给传播领域带来非常大变革。自媒体具有传播主体平民化与普泛化、传播受众话语权彰显等特征,与传统传播模式相比,不仅适应了人们快节奏的生活方式,而且满足了人们对信息的需求。但是另一方面,科技传播的传播主体由单一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拓展到多元化的人群,由职业化向非职业化发展。传统媒体有专门把关人员,信息的发布会经过重重审稿程序,而自媒体时代把关机制弱化,甚至在某一种意义上处于“真空”状态,导致虚假信息和伪科学信息频发、偏离科学规律和科学精神等一系列问题。
从传播内容来看,传播内容复杂化导致“信息茧房”更加凸显。当前,网络信息膨胀产生的“信息爆炸”现象与信息资源短缺并存,一种原因是人们基于自身感受、兴趣选择关注内容及热点话题,在海量的信息中为自己量身定制“个人日报”;另一方面是算法利用大数据分析用户的行为和偏好,提供定制化的内容,不断强化用户的现有偏好,形成一个个“信息茧房”。科技传播的价值传递追求普遍性与大众性,试图面向每一个公众传播其内涵,进而影响其价值理念与行为取向。但是,不断凸显的 “信息茧房”现象导致群体极化日益严重,给科技传播的价值传递带来阻力。
从传播方式来看,传播方式异质化进一步强化了群体极化。一是信息传播过程难以控制,自媒体传播瞬时完成,过程难以控制,导致大量缺乏科学价值的信息通过自媒体的即时传播在短时间内迅速扩散开来。二是信息传播存在严重的不均衡,通过精准化推送使得某些群体更容易接触到特定类型的信息,其他群体则被排除在外。三是数字鸿沟慢慢的变成为信息鸿沟,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拓展,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网络主体“信息智能”程度等不断拉大不同国家、地区、群体之间的数字鸿沟,慢慢的变成为“信息富有者和信息贫困者之间的鸿沟”。以上种种导致不同群体之间的理解和沟通变得更困难,进一步强化了群体极化和社会分裂,增加了价值传递的挑战。
从传播受众来看,传播受众多元化导致传播效果难以实现。自媒体环境下,受众面对海量信息,对信息进行甄别与选择是必备的素质。然而,当前我国公众的科学素养整体水平较低,面对网络上海量的信息通常是难以甄别,经常被裹挟其中。对于科学相关的舆论热点事件很容易群情激奋,导致非理性事件频发。在传统的传播活动中,公众被动地接收信息,受到主流价值观导向明显,如今自媒体平台上的信息无形中影响了公众的价值取向,导致价值传递的效果难以实现。
只有精准把握当代科技传播作为科技治理关键环节和作为科技伦理治理有效手段的两重性,才能充分认识科技传播中价值传递的重要意义,从而制定符合科技伦理要求的治理原则。在传统传播学价值传递模型的基础上,面对新科技革命带来的巨大挑战,当代科技传播需要针对传播主体、内容、方式和对象进行更深入的思考,厘清传播过程中价值传递的本质与当前面临各类挑战之间的客观联系,从而提出更加有效的应对思路。
就传播主体而言,需要认识当前存在各类问题的历史阶段性。我国从普及广播电视到成为互联网大国、移动互联网大国的过程极短,媒介技术始终处于快速的提升乃至变革之中,表达方式的快速转变对传播主体的素质提出了愈发高涨的要求。相比之下,西方的媒介形式虽然也发生了深刻变革,但总体来说战线较长,不仅传播主体有更长的时间适应新的媒介技术及其引发的表达方式变革,而且针对科技传播的治理也有更充分的时间应对。因此,尽管要解决当前多元传播主体所造成的科技传播乱象,同时也需要用更具深度的历史视角和更加长远的未来视角看待当前现象,区分媒介革命阵痛与真正本质问题之间的差异,避免将短暂的阶段性问题扩大化。
就传播内容而言,需要区分新技术革命挑战与传统科技传播问题的本质。“信息茧房”并非人工智能技术带来的新产物,而是新技术更加放大凸显的传统科技传播问题。一方面,更加有效的应对策略是不断的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特别是实现从传统科技传播注重知识、技能向更看重文化、价值的新传播理念快速转变,从根本上培养受众辨别定向投喂、建立理性思考的基本能力,降低新技术革命对科技传播问题的放大作用。另一方面,也需要加大对人工智能技术的研发力度,用同样的技术方法对碎片化的快速信息生产形成对冲,降低“信息茧房”对科技传播内容的稀释和异化。
就传播方式而言,需要以更强的人文关怀弥合不同人群之间的数字鸿沟。随技术变革的加速,已经显现的不同年龄、不同受教育程度群体间的数字鸿沟有可能持续放大,同时更加有可能出现新的鸿沟呈现形式。群体极化和社会分裂不仅需要有明确的目的性地生产和传输差异化的传播内容,更加需要在科技伦理治理过程中做到科技发展价值先行、理念先行,将公平、普惠的理念融入科技发展的血脉,在科学技术创新活动的全链条中內植深厚的人文关怀。通过持续针对科学家和在校的未来科学家开展人文教育,回归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同宗同源的价值本质,从根源上降低对科技发展的功利主义取向。
就传播对象而言,需要以科学家精神为核心引领正确的科技发展价值导向。尽管传播对象接受到的信息以及对信息的反映都存在极大的差异化,但仍旧能精准把握复杂的传播内容之间在价值取向上的共性。对于符合科学家精神的正向价值,需要鼓励、加强和引导类似的内容生产,强化各类传播对象对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价值共鸣。对于有违科学家精神的负向价值,要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采取辟谣、查处等方式及时向公众澄清相关联的内容的事实,正反两方面同时发力,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就价值中性的传播内容而言,需要同时放宽监督管理力度、加强正向引领,争取更多的传播内容形成弘扬正向价值的有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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